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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市开展家禽活畜定点屠宰专项市场整治效果显著
2009-02-18 10:27  文章来源:阿拉尔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按照《阿拉尔市家禽、牛、羊定点屠宰实施方案》总体部署,2月16日、17日阿拉尔市商务局贸易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动物检疫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阿拉尔城区、十团、十二团全面展开了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专项检查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各种肉类销售摊点23家,活畜市场4家,饭馆67家,鸡蛋批发点2家,大型超市4家,家禽牛羊定点屠宰场(点)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个。共检查牛羊肉1.6吨,猪肉8.4吨,鸡肉4.3吨,鸡蛋8吨。出动执法人次18人(次),出动车辆9辆(次)。查出私屠乱宰点1家,未经检疫上市销售肉类20公斤,现场处罚4次,累计现金225元。经检查上市活畜检疫率达到了99%,屠宰检疫率达到了100%,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了100%,检疫部位准确,票据填写规范,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做到了检疫证章齐全。市场基本清除了带毛家禽的销售,既有利于市场监管,又确保了市民真正买到放心肉,同时也有效维护了市场的卫生环境,全力打造一个生机活力的“绿色市场”。

(二)、加强肉食品质量安全宣传
  为严格执行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面推进依法定点屠宰,依法防疫,教育家禽活畜经营户树立健康营销概念,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并将于2月18日-20日开展动物定点屠宰防疫法律法规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编印“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要点》等法律法规、技术资料。通过宣传,使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构建文明、富裕、和谐的新阿拉尔。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市地处城乡交接处,距离阿克苏市仅120公里,畜产品进货渠道多,对监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2、由于定点屠宰场建立时间较短,存在屠宰质量问题以及边远地区配送难以及时到位。
  3、周边团场分散,私屠乱宰无法取缔,再加上消费者法制意识不强,对食品安全认识不足,给定点监督带来难度。

(四)、整改措施
  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5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阿拉尔市家禽、牛、羊定点屠宰实施方案》、《食品安全法》、《畜牧检疫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抵御有害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自觉性,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群防群控,让违法行为无藏身之出。
  2、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规范票据管理,纠正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和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执法程序和执法的准确性。
  3、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屠宰场的管理,加强进场动物检疫证明回收,严把宰前检疫和屠宰检疫关,严禁未经检疫和有病动物进如市场,保证上市肉品的安全。
  4、加强对农贸市场、酒店、饭馆、超市及肉类摊点统一对案板、计量衡器、防尘防蝇、保险设施、保鲜设备用具进行调整,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新闻曝光等处理,对于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私屠滥宰肉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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